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制
校园环境建设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校师生精神风貌、行为规范的重要体现,是优化育人环境的内在要求。为建立我校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制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时时保持”的良好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开展校园文明单位建设为抓手,以优美环境建设活动为载体,着力净化、美化校园环境。
(二)总体要求
呼吁全校师生参与到校园环境卫生优化,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味高雅的新时代校园文化形象。全面加强师生环境卫生意识,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二、校园环境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要求
1、园区、门厅、台阶、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2、楼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无积水;便池内无污迹;卫生间内无异味、镜面清洁。
3、垃圾桶定时清理,无异味。
4、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保持清洁。
(二)办公室、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扇、电脑 、饮水机、空调、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统一悬挂。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5、室外的走廊、护栏及台面保持清洁。
(三)寝室及走廊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无污迹、无杂物。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5、盥洗间摆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
6、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7、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四)个人卫生要求
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三、责任划分与检查考核
(一)责任划分
1、全校划分为教学区域(包括教室等)、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等)、公共区域(包括校区道路等)、生活区域(包括寝室等)四个环境卫生区域。
2、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的责任主体为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其他区域环境卫生主体为二级学院及学生。
3、各区域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二)检查考核
1、日要求。各区域卫生清扫为日常工作,每日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并保持,时间自行安排。
2、周检查。每周三为大扫除,各责任主体应于当日下午16:00前完成工作任务,检查小组于下午16:00对该区域开展卫生检查。所有检查按《考核评分明细》(另行制定)考核评分。
3、月考核。每月由检查小组汇总当月检查情况做出考核,由宣传部下发当月考评简报。校园环境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各区域环境卫生。
4、年总结。每年度宣传部牵头行文通报表彰环境卫生先进集体、个人,将优秀做法、典型经验予以集中宣传;同时对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集体、个人予以书面通报,给予相应处罚。
四、组织分工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分工
1、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校园环境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2、由宣传部、学生处、后勤处、团委牵头,成立由团学干部代表组成的校园卫生专项检查小组和校园文明督察队,负责开展园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宣传、劝导广大师生树立环境卫生文明意识。
(二)保障措施
1、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本项工作的责任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证所负责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工作落实到位。
2、校园卫生专项检查小组和校园文明督察队应按要求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不合格的应要求责任主体立即做出整治,相关部门每月应及时公布当月考核结果,从而建立我校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制长效机制。
3、校园环境卫生工具由后勤处统一配发,各部门统一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