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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管理确保安全返校的通知

时间:2020-08-25 09:25:14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关于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管理确保安全返校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阵地,有效降低可能产生的疫情传播风险,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为近期开学做好疫情预防和准备工作,对全校教职工做如下要求:

一、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防控

按照分区分级、科学精准防控的要求,下列三类教职工需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才能返校:一是来自或返校前14天内到过重点疫区的教职工;二是来自或到过14天内有确诊病例的县(市、区)的教职工;三是确诊后治愈的或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过的教职工。以上教职工在当地完成检测,并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有效证明方可返校。

二、教职工健康信息监测及上报

按照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继续坚持每日如实填写上报《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职工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各部门指定一名健康员每天下午四点半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已返校及未返校)健康情况报人事处。人事处在每天下午五点半前将全校教职工健康情况汇总报疫防办,周日各单位将报表纸质版报疫防办存档,报表见附件。

三、强化责任落实

1、教职工在返校前,应遵守《信阳航空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手册》中教职工返岗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个人健康上报工作,返校时个人应填写《返校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本人14天内确实未到过重点疫区及14天内有确诊病例的县(市、区),未接触过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教职工居家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在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平静状态下体温超过37.3度)、干咳、乏力、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的应暂缓返校。

特此通知。

附件:1.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职工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

      2.返校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职工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
















序号

部门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健康状况

是否已返校

近14天活动轨迹

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







是否去过重点疫区

与确诊病例是否有接触

所在小区是否有确诊病例

同居家人是否有确诊病例

返校是否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上午体温

下午体温

健康管理员









注:1、各单位健康管理员每天下午4点半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健康情况报人事处。

2、人事处在每天下午5点半将全校教职工健康情况汇总报疫防办。

3、周末各单位将本表报疫防办存档。


附件2

返校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所在单位





出发地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出发时间

到达时间



交通出行方式

汽车□  火车□

飞机□  自驾□

车次、班次、航班号、中转信息及座位号



本人承诺:

1. 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 本人没有与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 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 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

5. 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 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说明:1、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有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2、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人员,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